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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名男子将卖淫女骗到旅社轮奸后敲诈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0年06月25日01:51  海峡都市报

  本报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黄秋萍

  本报讯 以包夜嫖娼为由,引站街女上勾,3男轮奸了站街女后,不但不给钱,反而绑架抢走站街女150元。昨日,石狮法院一审以强奸罪、绑架罪和抢劫罪判处3男重刑,主犯杨某魁、杨某炯各获刑20年,从犯张某获刑17年。

  事情发生在去年12月10日凌晨0时许,今年26岁的贵州男子杨某魁、老乡杨某炯以及张某等3人,精心策划了一出“骗局”,欲图财色双收。张某以包夜嫖娼为由,在石狮市区聚仁路一巷口找上站街女瞿某。到旅社后,杨某魁和杨某炯登场,威胁着将瞿某绑起来,随后不仅抢走150元现金,还将她轮奸了。后来,3人打电话给瞿某的父亲,欲敲诈5000元。瞿某的父亲报警,3人在第二天下午被警方抓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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